有關「嘉義縣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地方輔導團」等6案,經費共計新臺幣1,682萬4,083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列入104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請 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8 屆/第4次臨時會
案號
甲05號
提案類別
民政、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張花冠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嘉義縣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地方輔導團」等6案,經費共計新臺幣1,682萬4,083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列入104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請 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民政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4年6月24日客會產字第1040009737號
函辦理「嘉義縣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地方輔導團」經費為新臺幣207萬元整。
二、依據客家委員會104年6月24日客會產字第1040009737號
函辦理「『中埔好客-金蘭樂活』生活空間營造示範計畫」經費為新臺幣540萬元整。
三、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6月23日原民土字第1040035507號函辦理「104年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複丈分割經費補助」,本次追加獎補助費新台幣3萬9,200元。
四、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3月25日原民綜字第1040013674號函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104年度執行計畫」-金融輔導員薪資經費為新台幣52萬元,其中已編列業務費新台幣50萬元,本次追加業務費新台幣2萬元。
五、本府辦理「莫拉克風災-豐山村聯絡道復建工程-全仔社至豐山〈0K520~1K610〉」案,因保留數不足129萬4,883元,工程完工所需支付尾款納入104年度預算墊付案辦理。
六、依據內政部104年7月28日內授中民字第1041103683號函辦理「104年度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計畫」第2次核定補助,經費為新臺幣800萬元。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列入104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