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經濟部水利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05年度自來水延管工程等3案,經費共新台幣4,295萬5,078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列入105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請 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8 屆/第8、9次臨時會
案號
甲06號
提案類別
建設、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張花冠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經濟部水利署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05年度自來水延管工程等3案,經費共新台幣4,295萬5,078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列入105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請 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建設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5年3月17日經水源字第10515022940號函會議紀錄及附表,核定本縣105年度自來水延管工程計2案,經費共計新台幣375萬元(如附件第1~11頁)。
二、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3月31日營署道字第1052904875號函,核定本縣105年度「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公所執行案件計5案,經費共計新台幣5,800萬元,其中105年度已編列預算2,000萬元,故本次擬提報先行墊付3,800萬元(如附件第12~16頁)。
三、依據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8月11日路監規字第1041005764號函,核定本縣10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第2波計畫-「臺鐵大林車站週邊轉乘環境優化工程」經費共計新台幣1,692萬元,本案因辦理變更設計後總經費為新台幣1,590萬5,116元,預算分別編列於103及104年度,並辦理保留經費計新台幣1,456萬2,381元,尚不足134萬2,735元,其中地方配合款13萬7,657元將由本府自籌,中央款120萬5,078元擬提請同意先行墊付(如附件第17~25頁)。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列入105年度追加減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