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7年度「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4案,經費計新台幣728萬3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 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8 屆/第18次臨時會
案號
甲10號
提案類別
文化觀光、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張花冠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107年度「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等4案,經費計新台幣728萬3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 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文化觀光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文化部106年5月4日文源字第1063012036號函同意補助辦理「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案,107年度核定補助計新台幣400萬元整。
二、依據文化部106年11月15日文源字第1063032225號函同意補助辦理「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世代共學,創意抵嘉」案,107年度核定補助經費計新台幣628萬8,300元整,已編列468萬6,000元整,計追加160萬2,300元。
三、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6年11月27日觀宿字第1060601075號函同意補助辦理107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違法旅宿管理工作補助計畫」案,107年度核定補助計新台幣103萬元整。
四、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6年12月15日觀旅字第10650023301號函核定辦理「107年度高鐵嘉義站旅遊服務中心營運管理補助計畫」,總經費108萬2,176元,中央補助64萬8,000元(總經費59.88%),需自籌43萬4,176元(總經費40.12%)已先行編列預算,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台幣64萬8,000元。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