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7年度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計畫等共5案,經費共計新臺幣343萬5,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8 屆/第22、23次臨時會
案號
甲01號
提案類別
民政、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張花冠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107年度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計畫等共5案,經費共計新臺幣343萬5,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民政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內政部107年6月20日內授中民字第1071102417號函核定補助「107年度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計畫」,經費新台幣27萬元。
二、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5月17日原民經字第1070031936號函核定辦理「107年度原住民族產業創新價值計畫」經費為新臺幣100萬元整(無需縣配合款)。
三、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5月30日原民教字第10700361101號函核定辦理「107年度推動部落圖書資訊站特色經營計畫」,核定補助本府業務費新臺幣1萬5,000元整,原編預算新臺幣1萬元,擬追加新臺幣5,000元整。
四、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8月10日原民建字第1070051137號函核定辦理「107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核定總經費為新臺幣64萬2,000元整,原預算編列新臺幣28萬2,000元整,擬追加新台幣36萬元整。
五、依據客家委員會107年7月18日客會產字第107001067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嘉義縣客家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營造計畫輔導團」案,經費新臺幣180萬元整。另縣配合款係由第二預備金支應。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