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本縣辦理「嘉義縣農地富砷潛勢範圍調查計畫」等3案,合計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2,892萬4,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9 屆/第9次臨時會
案號
甲13號
提案類別
環保、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本縣辦理「嘉義縣農地富砷潛勢範圍調查計畫」等3案,合計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2,892萬4,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0日環署土字第109003755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嘉義縣農地富砷潛勢範圍調查計畫」案,經費新臺幣615萬元整。
二、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0日環署水字第1090037757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09年嘉義縣畜牧糞尿沼液沼渣集運、施灌車輛與機具及農地貯存槽補助計畫-豐盈畜牧場及泰宏榮畜牧場」案,經費新臺幣372萬4,000元整(補助款297萬9,200元、配合款74萬4,800元),配合款擬由「109年度環境污染防制(治)基金-水污染防治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
三、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0日環署督字第1090037739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煙道連續監測系統(CEMS)更新升級補助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905萬元,環保署補助1,676萬4,000元(88%),本縣應負擔之地方配合款228萬6,000元(12%),經費擬由「109年度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各項中央計畫型補助所需配合款)」項下支應。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