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縣府重新檢討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回饋金回饋村里範圍,將保受焚化爐汙染甚鉅的朴子市27里一併納入回饋範圍。
屆次會別
第 19 屆/第10次臨時會
案號
乙03
提案類別
環保
類別
議員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黃嫈珺、王啟澧、詹琬蓁
連署人(附議人)
張明達、戴光宗
案由
建請縣府重新檢討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回饋金回饋村里範圍,將保受焚化爐汙染甚鉅的朴子市27里一併納入回饋範圍。
說明
1.近年來常接獲鹿草垃圾焚化爐周邊居民陳情,朴子市因位於焚化爐下風處,長年受到飛灰及異味影響,對生活品質影響甚鉅,多數的里卻未被納入回饋金補助範圍,對居民不甚公平。
2.鹿草垃圾焚化爐將於明年底進行整建營運轉移(ROT),屆時建請縣府設法增加回饋金總額,將朴子市27里均納入回饋補助範圍,以平息民怨,且兼顧公平正義之原則。
辦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研議協助辦理改善。
審查意見
一、文字修正通過。
二、本案在不影響現有領取回饋金村里之原則下,請縣府重新檢討並一併納入因受焚化爐汙染甚鉅之朴子市、太保市及鹿草鄉等60村里為回饋範圍。
議決
文字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