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嘉義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服務業務」及「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務」等2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48萬4,688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9 屆/第17次臨時會
案號
甲15號
提案類別
社會、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嘉義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服務業務」及「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務」等2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48萬4,688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社會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7日衛授家字第1100560028號函,核定補助「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嘉義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服務業務」經費計新臺幣(以下同)3,123萬9,391元整(人事費2,739萬9,391元、業務費384萬元),本案原編列預算2,987萬5,000元整(人事費2,681萬9,000元、業務費305萬6,000元),擬配合中央補助金額追加136萬4,391元整。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7日衛授家字第1100560028號函,核定補助辦理「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務」經費新臺幣176萬2,297元整,本案原編列預算164萬2,000元,擬配合中央補助金額追加12萬297元整。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