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文化部補助辦理「推動地方影視音發展計畫-嘉義縣影視協拍行動基地計畫」1案,經費新臺幣720萬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9 屆/第18次臨時會
案號
甲14號
提案類別
新聞行銷、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文化部補助辦理「推動地方影視音發展計畫-嘉義縣影視協拍行動基地計畫」1案,經費新臺幣720萬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新聞行銷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依據文化部110年11月26日文影字第1102050187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推動地方影視音發展計畫-嘉義縣影視協拍行動基地計畫」經費新臺幣(以下同)720萬元整。另縣配合款80萬元整,係由111年一般行政-行銷管理-獎補助費項下支應。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