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嘉義縣111年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等10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424萬6,263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9 屆/第19次臨時會
案號
甲09號
提案類別
社會、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嘉義縣111年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等10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424萬6,263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社會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1月30日衛部護字第1101461261號函,核定補助辦理「嘉義縣111年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30萬元。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12月3日社家障字第1105002838號函核定獎助本縣辦理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計畫編號:111MJ301e)獎助「經常門」經費計451萬2,000元整,本縣已編列411萬元整(中央獎助款計386萬整、縣配合款含公彩盈餘計25萬元整),配合中央獎助項目及金額追加經常門合計65萬2,000元整。
(二)「身心障礙者多元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計畫編號:111MJ301f)獎助經費計587萬3,000元整(含經常門計551萬3,000元整、資本門計36萬元整),本縣已編列875萬9,000元整(中央獎助款計422萬8,000元整、縣配合款含公彩盈餘計453萬1,000元整),配合中央補助項目及金額追加164萬5,000元整(含經常門計134萬5,000元整、資本門計30萬元整)。
三、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12月21日社家老字第1105001964號函辦理。
(一)原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補助經費計379萬9,000元整,本府配合自籌款127萬元整,因民眾申請案量增加,致補助經費不足,經向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出請增經費並獲補助500萬元整,本府配合自籌款167萬元整已由110年經費支應。
四、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2月27日衛授家字第1100560566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如下:
(一)「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計畫」補助經費計395萬9,244元整(含其中包含人事費之經常門計57萬5,766元整、業務費之經常門計268萬3,478元整、資本門計70萬元整),本縣已編列339萬5,000元整(中央獎助款之人事費用計55萬9,000元整、公彩盈餘支應之人事費計6萬4,000元整、其他中央獎助款計257萬8,000元整、公彩盈餘計19萬4,000元整),配合中央補助項目及金額追加業務費之不足額計82萬2,244元整(含人事費之經常門計1萬6,766元整、經常門計60萬5,478元整、資本門計20萬元整)。
(二) 嘉義縣111年「兒少家庭促進追蹤關懷訪視服務方案」計81萬元整(皆為中央補助款)。
(三) 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1年兒少保護家庭處遇創新服務計畫(兒少保護親屬安置費用補助計畫)計84萬元整(皆為中央補助款)。
(四)「嘉義縣政府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務」經費計298萬4,688元整(中央補助款計268萬6,219元整、縣配合款計29萬8,469元整),本案原編列預算23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計211萬5,000元整、縣配合款計23萬5,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57萬1,219元整(中央補助款)。
五、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3日衛部救字第110136460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如下:
(一)協助經濟弱勢家庭脫貧服務-兒童及少年教育與發展帳戶個案管理計畫-開戶家庭教育訓練及以工代賑」案
1.開戶家庭教育訓練經費19萬3,000元整,本案原編列預算13萬8,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5萬5,000元整。
2.以工代賑經費161萬2,800元整,本案原編列預算中央補助款51萬2,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110萬800元整。
六、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2日衛部救字第111360002號函辦理,擬請同意墊付新港鄉潭大社區活動中心新建計畫(規劃設計及建造費)145萬元整。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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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