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111年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推動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等7案,合計經費新臺幣4,975萬7,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9 屆/第22、23次臨時會
案號
甲08號
提案類別
農業、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111年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推動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等7案,合計經費新臺幣4,975萬7,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農業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15日衛授食字第1119018713號函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4月25日農授糧字第1110216245J號函,核定「111年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推動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獎勵金,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184萬7,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
二、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5月3日農糧資字第1111008381號函,核定111年度「農業淨零碳排計畫-嘉義縣大林鎮烏殼綠竹材循環利用計畫」,經費263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經費131萬9,000元整,已編列預算金額獎補助費0元整,擬請准予墊付獎補助費131萬9,000元整。另縣配合款獎補助費79萬1,400元整,係由111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增產-獎補助費項下支應。及其他配合款52萬7,600元整為農民配合款。墊付未來轉正科目: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增產-獎補助費。
三、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6月16日農糧銷字第111073521號函,核定「111年度嘉義縣農特產品行銷(促銷、創新)活動計畫」,中央補助經費255萬元整,擬請准予先行墊付;另縣配合款30萬元整,係由111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行銷-業務費項下支應。
四、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1年3月21日防檢字第1111471133號函及111年6月20日防檢一字第1111471675號函,核定「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原核定+追加),經費521萬1,000元整,已編列預算314萬7,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206萬4,000元整;另縣配合款58萬元整,係由111年動物防疫-家畜防疫-業務費項下支應。
五、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7月1日農企字第1110013064號函,核定111年「辦理優質營農環境專區計畫」,經費114萬7,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另縣配合款7萬2,000元整,其中5萬2,000元整,係由111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增產-業務費項下支應,另2萬元整,係由111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增產-獎補助費項下支應。
六、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1年7月6日漁四字第1111347461號函,核定111年度「嘉義縣水產精品加值產業園區優質漁企業冷鏈補助」計畫,經費3,000萬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3,000萬元整。
七、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1年7月5日防檢一字第1111471773號函,核定「口蹄疫防治強化工作計畫」,經費83萬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83萬元整;另縣配合款9萬3,000元整,係由111年動物防疫-家畜防疫-業務費項下支應。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