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擬辦理標售「『嘉義市新富段一小段38-4、38-12地號』及『嘉義縣大林鎮林頭段林頭小段106-1地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土地」1案,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19 屆/第24次臨時會
案號
甲14號
提案類別
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有關擬辦理標售「『嘉義市新富段一小段38-4、38-12地號』及『嘉義縣大林鎮林頭段林頭小段106-1地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土地」1案,請審議。
說明
ㄧ、為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活化閒置資產,兼顧挹注縣庫收入,擬辦 理標售嘉義市新富段一小段38-4、38-12地號及嘉義縣大林鎮林頭段林頭小段106-1地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土地(詳如土地擬處分清冊)。
二、擬依本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1條第1項第1款、第52條第1款暨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第7點但書第7款規定辦理標售。
辦法
一、審議通過後,報請行政院核准,並依規定辦理標售事宜。
二、本案縣有非公用土地處分期限,自報奉行政院核准之日起以5年為完成處分期限。
審查意見
標售「嘉義縣大林鎮林頭小段106-1地號」乙案退回;餘原案通過。
議決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