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民雄鐵路高架化施工期間,交通黑暗期無可避免,縣府必須做好完整配套、交通改善措施,擬成立專案小組加以追蹤監督,以確保用路人權益。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4次臨時會
案號
乙10
提案類別
建設
類別
議員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黃啟豪議員
連署人(附議人)
陳福成、江志明等議員
案由
本縣民雄鐵路高架化施工期間,交通黑暗期無可避免,縣府必須做好完整配套、交通改善措施,擬成立專案小組加以追蹤監督,以確保用路人權益。
說明
一、本縣民雄鐵路高架化,北起頂寮路平交道北側,南至嘉北站北端,全長約8.92公里。未來將拆除民雄、文隆、頭橋等3座陸橋及廢除5處平交道。
二、「鐵路高架化」可縫合鐵道二側都市活動空間,並改善都市環境景觀,提升土地利用價值,且一併改善鐵路平交道所造成之交通瓶頸,減少停等時間、降低平交道肇事率,提升整體道路系統可及性及交通安全性。
三、然而,「鐵路高架化」施工時間長達數年之久,亦即用路人將面臨數年「交通黑暗期」。縣府除了必須做好完整配套、交通改善措施,也應持續新增道路取代舊有道路。因此,實有成立專案小組追蹤監督之必要,始能保障民眾權益。
辦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准予成立專案小組。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小組成員由大會推選。
議決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為小組成員,並推選黃啟豪議員為小組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