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補助辦理「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經費(含規劃設計費)」等4案,合計經費新臺幣9,854萬114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5次臨時會
案號
甲02號
提案類別
教育、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檢送教育部補助辦理「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經費(含規劃設計費)」等4案,合計經費新臺幣9,854萬114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教育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88764號函辦理「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經費(含規劃設計費)」案,核定補助經費計新臺幣(以下同)9,660萬7,200元,縣配合款236萬6,400元,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9,660萬7,200元。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82511號函辦理「本縣112年度三江國小附設幼兒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備經費」案,調整核定補助計119萬6,000元,縣配合款10萬4,000元,(中央補助87萬4,000元已提第二次追加預算,縣配合款已編列預算),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32萬2,000元。
三、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96274號函辦理「本縣112年度新港鄉立幼兒園為轉型2歲專班申請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備經費」案,核定補助計89萬8,200元,縣配合款9萬9,800元由公所自籌,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89萬8,200元。
四、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91526號函辦理「112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推展親職教育活動」案,核定經費計178萬1,783元,自112年度起至113年度止分2年辦理,112年度89萬892元(補助71萬2,714元,縣配合款17萬8,178元),113年度89萬891元,擬請同意墊付112年度中央補助款71萬2,714元。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