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內政部補助辦理「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牛稠埔村里道路改善工程計畫」1案,經費新臺幣1,320萬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11次臨時會
案號
甲14號
提案類別
建設、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檢送內政部補助辦理「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牛稠埔村里道路改善工程計畫」1案,經費新臺幣1,320萬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建設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依據內政部113年6月7日台內國字第1130805590號函辦理,該部核定補助「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牛稠埔村里道路改善工程計畫」,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500萬元整(中央款1,320萬元,公所配合款180萬元為公所自籌);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中央款1,320萬元。
本案原已於113年7月份縣務會議討論通過,並送本縣議會第20屆第10次臨時會審議,審議後其中9子案已通過,惟「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牛稠埔村里道路改善工程計畫」1子案遭擱置(詳本縣議會113年9月4日嘉議20議字第1130001078號函),依前函議決,另於下次會期(第20屆第11次臨時會)再行提出,擬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中央款1,320萬元。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提交大會討論。
詹琬蓁、何子凡等議員主張本案退回;江佩曄議員主張經費保留。
議決
原案通過。
爾後縣府向中央爭取經費時,應慎重考量有爭議之案件,並將議員意見及需求納入考量。
詹琬蓁、何子凡等議員主張本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