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已收歸國有,既是國家財產,就是國人共享其建設成果,灌溉區域應一視同仁,打破一年兩作與三年兩作輪灌制度。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4次定期會(變更)
案號
乙02
提案類別
農業
類別
議員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黃榮利議員
連署人(附議人)
詹琬蓁、賴瓊如、黃惠汝等議員
案由
農田水利會已收歸國有,既是國家財產,就是國人共享其建設成果,灌溉區域應一視同仁,打破一年兩作與三年兩作輪灌制度。
說明
一、嘉南水利會所屬曾文水庫,係農民繳納水賦建造完成。當年灌溉區分水稻區與雜糧區,農民並無選擇權利。
二、如今水利會被政府強制占有,財產充公,遇到休耕,水稻區每公頃9萬6,000元,雜糧區每公頃4萬5,000元,農民一路之隔,落差一倍,明顯不公。
三、曾文水庫收歸國有後,每年提供南科用水、販售科技用水,收入豐裕,應與農民均分共享。
辦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審查意見
撤案。
議決
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