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交通部觀光署補助辦理「114年度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故宮南院線、太水線、太旺線及太神線細部計畫」等3案,合計經費新臺幣337萬2,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14、15次臨時會
案號
甲05號
提案類別
文化觀光、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檢送交通部觀光署補助辦理「114年度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故宮南院線、太水線、太旺線及太神線細部計畫」等3案,合計經費新臺幣337萬2,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請詳見「嘉義縣文化觀光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4年2月17日觀旅字第1145000322號函辦理「114年度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故宮南院線、太水線、太旺線及太神線細部計畫」中央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009萬6,667元,其中行銷推廣及旅遊設施資訊相關建置費用250萬元,中央補助225萬元(總經費90%),擬請同意先行墊付;另已編列縣配合款25萬元(總經費10%),由「114年度觀光業務—觀光業務(綜合企劃)—業務費」項下支應。另有營運虧損補貼1,784萬6,667元係直接補助客運業者,無需辦理墊付。
二、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4年2月18日觀旅字第11450003249號函辦理「114年度借問站創新旅遊服務推廣計畫」總經費58萬元,中央補助52萬2,000元(總經費90%),擬請同意先行墊付;另已編列縣配合款5萬8,000元(總經費10%),由「114年度觀光業務—觀光業務(綜合企劃)—業務費」項下支應。
三、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4年2月7日文資綜字第1143001149號函辦理「114年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林業文化路徑教案阿里山‧林距離」總經費66萬7,000元,中央補助60萬元(總經費90%),擬請同意先行墊付。
辦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