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縣府比照其他縣市政府,在每年所編預算中寬列一定額度,讓本會每個議員依地方實際需求做為地方基礎建設、宗教觀光節慶活動或民間團體補助等建議,避免因為政黨派系相左,而造成地方發展的差異擴大,形成一縣兩制的窘境。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 16 次臨時會
案號
乙10
提案類別
建設
類別
議員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楊秀琴議員
連署人(附議人)
張議長明達、陳副議長怡岳、李國勝、蔡信典、吳思蓉、王啟澧、簡嘉億、陳信文、詹琬蓁、詹黃素蓮、陳福成、蔡奇璋、陳文忠、武清山、蔡政宜、賴瓊如、黃金茂、何子凡、莊竣傑、林岱杰、黃嫈珺、黃榮利等議員
案由
建請縣府比照其他縣市政府,在每年所編預算中寬列一定額度,讓本會每個議員依地方實際需求做為地方基礎建設、宗教觀光節慶活動或民間團體補助等建議,避免因為政黨派系相左,而造成地方發展的差異擴大,形成一縣兩制的窘境。
說明
例如本次丹娜絲颱風及7月連日大雨致災,造成各地災情不斷,如每位議員皆有一筆建議預算,即可就人民緊急的部分即刻施作,既可減少民怨也加快整體復原進度。
辦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