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水仙宮、天后宮、協天宮等為台灣重要地方信仰中心,以及周邊居民住宅,因被納入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所轄北港溪行水區範圍,導致區域內建物長期受到限建處分,嚴重阻礙了地方宗教文化資產的維護、發展與活化,並影響居民生活品質與權益。為兼顧水利安全與地方發展,建請縣政府主動與第五河川局協商,優先爭取興建或加強該區內外堤防保護設施,並據此基礎解除行水區編定,以促進南港地區的宗教文化與經濟發展。
南港水仙宮、天后宮、協天宮等為台灣重要地方信仰中心,以及周邊居民住宅,因被納入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所轄北港溪行水區範圍,導致區域內建物長期受到限建處分,嚴重阻礙了地方宗教文化資產的維護、發展與活化,並影響居民生活品質與權益。為兼顧水利安全與地方發展,建請縣政府主動與第五河川局協商,優先爭取興建或加強該區內外堤防保護設施,並據此基礎解除行水區編定,以促進南港地區的宗教文化與經濟發展。
一、地方困境與文化價值:
(一)南港水仙宮、天后宮、協天宮皆為台灣地區歷史悠久之信仰中心,亦是國定二級古蹟,承載
著台灣居民的集體記憶與文化認同,極具宗教與歷史文化價值。
(二)因受限建影響,廟宇設施難以進行符合時代需求的修繕、擴建或文化設施的規劃,不利於吸
引觀光人潮,也阻礙了地方宗教文化的傳承與弘揚。
(三)周邊居民住宅受限建影響,房屋老舊難以修繕改建,嚴重影響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
二、水利安全與發展平衡:
(一)理解行水區編定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防洪安全,但考量現今的治水工程技術已趨成熟,建議
縣府應積極與五河局研議「以工程換取空間」的可行性。
(二)可提案將現行防洪標準納入考量,爭取優先投入資源加高或加固南港水仙宮周邊的內外堤防
,使其防洪能力達到足以解除行水區編定的標準。
三、促進地方發展:
(一)一旦解除限建,將可活化該區土地利用,允許廟宇進行合理的整修與文化園區規劃,吸引更
多信徒與遊客,帶動周邊商業發展。
(二)同時,亦可保障居民的財產權與居住安全,實現水利安全、宗教文化發展與居民權益三贏的
目標。
四、建請縣府立即責成相關單位(如文化觀光局、水利處、建設處、民政處、綜合規劃處等),成立
專案小組,主動與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進行對口協商,表達地方強烈訴求。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