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內政部補助辦理「115年度三維房地產權圖資建置」等4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481萬8,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檢送內政部補助辦理「115年度三維房地產權圖資建置」等4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481萬8,0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地政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內政部114年9月10日台內地字第1140265322號函,辦理「115年度三維房地產權圖資建
置」,核定補助計新臺幣(以下同)7萬元,縣配合款3萬元(已編列縣配合款3萬元),擬請同意先
行墊付中央補助金額7萬元。
二、依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114年9月4日測籍字第1141555707號函,辦理「地籍圖重測115年
度計畫」,核定補助計302萬1,000元,縣配合款493萬元(已編列縣配合款161萬5,000元),中
央補助金額302萬1,000元及縣配合款331萬5,000元(由115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第2次
編列款支應),共計633萬6,000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
三、依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114年9月3日測籍字第1141555708號函,辦理「115年度非都市計
畫地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工作」,核定補助計321萬2,000元,縣配合款524萬1,000元
(已編列縣配合款44萬1,000元),中央補助金額321萬2,000元及縣配合款480萬(由115年度中
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第2次編列款支應),共計801萬2,000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
四、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10月28日國署計字第1141199995號函,核定本縣「113年度直
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作業成果評鑑核定結果及補助獎勵費用」,經費新臺幣
40萬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