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嘉義縣縣定東石郡役所修復工程」等9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億6,727萬6,1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檢送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辦理「嘉義縣縣定東石郡役所修復工程」等9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億6,727萬6,10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請詳見「嘉義縣文化觀光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4年10月4日文資蹟字第1143010206號函辦理「嘉義縣縣定東石郡
役所修復工程」,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億1,100萬元,中央補助8,325萬元,擬請同意先行
墊付;另縣配合款2,775萬元預計納入114年度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114年度文化建築及設
備-文化建築及設備-02文化資產-設備及投資」項下。
二、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4年10月4日文資蹟字第1143010206號函辦理「嘉義縣歷史建築原
義竹圍分教場教師宿舍修復工程」,經費4,458萬3,500元,中央補助2,675萬100元,擬請同
意先行墊付;另縣配合款1,783萬3,400元預計納入114年度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114年度
文化建築及設備-文化建築及設備-02文化資產-設備及投資」項下。
三、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4年10月22日觀宿字第1140601015號函,核定辦理「115年交通部觀光
署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違法旅宿管理工作補助計畫」,總經費195萬6,000元,無縣配合款,擬
請同意先行墊付。
四、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104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4
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經費13萬5,000元整,
其中教育部補助款12 萬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另已編列配合款1萬5,000元由嘉義縣表演
藝術中心115年「文教活動-藝術展演-業務費」項下支應。
五、依據文化部114年11月10日文源字第1143031183號函,辦理「114年度博物館與地方文化
館深耕計畫-洲南鹽場-老鹽田新挑戰」,總經費45萬元,中央補助45萬元,擬請同意先行
墊付。
六、依據文化部114年11月18日文源字第1143031873號函,核定辦理115-116年「新港動:街
區‧生活‧博物館計畫」總經費1,000萬元,中央補助800萬元,縣配合款200萬元(分年補助
115年度400萬元,縣配合款100萬元;補助116年度400萬元,縣配合款100萬元)。115年
度400萬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
另縣配合款100萬元已編列於嘉義縣文化觀光局「115年度文教活動-文教活動-藝文推廣-
業務費」項下支應。
七、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4年11月19日觀旅字第1145002050B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
年度嘉義縣政府辦理旅遊服務體系補助計畫-第2層級高鐵嘉義站旅遊服務中心營運管理」
,經費50萬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另已編列配合款7萬6,293元由「115年度觀光業務
-觀光業務-01觀光產業-業務費」項下支應。
八、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4年11月19日觀旅字第1145002050B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5
年度嘉義縣政府辦理旅遊服務體系補助計畫-第4層級借問站新設及既有站點維運」,經費
25萬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另已編列配合款2萬2,000元由「115年度觀光業務-觀光業
務-02綜合企劃-業務費」項下支應。
九、依據文化部114年11月27日文藝字第1143032722號函,核定辦理「114年梅嶺美術館整建
工程」總經費1億5,400萬元,中央補助5,000萬元,縣配合款1億400萬元。文化部補助款
5,000萬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
另縣配合款1億400萬元已編列於嘉義縣文化觀光局「113年觀光事業工程-觀光事業工程-
設備及投資」項下支應。(已辦理保留)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