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鄉松山村嘉108與嘉111交界處橋樑橋面與護欄破損,行車稍有不慎易生車禍,請會勘改善。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 18 次臨時會
案號
臨02
提案類別
建設
類別
臨時動議
提案人(動議人)
陳文忠議員
連署人(附議人)
姜梅紅、詹琬蓁、賴瓊如、 楊秀琴等議員
案由
民雄鄉松山村嘉108與嘉111交界處橋樑橋面與護欄破損,行車稍有不慎易生車禍,請會勘改善。
說明
辦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審查意見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