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際戰爭等事件嚴重衝擊國內產業及營建業,建請嘉義縣政府展延建築與雜項執照之施工期限二年或修訂嘉義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 19、20 次臨時會
案號
臨01
提案類別
經濟發展
類別
臨時動議
提案人(動議人)
黃啟豪議員
連署人(附議人)
劉雅文、莊信宗、黃榮俊、蔡奇璋等議員
案由
因應國際戰爭等事件嚴重衝擊國內產業及營建業,建請嘉義縣政府展延建築與雜項執照之施工期限二年或修訂嘉義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說明
一、俄烏戰爭持續進行,又爆發美國、以色列對伊朗戰爭,國際情勢嚴峻,導致國內大環境缺工、缺料問題加遽,諸多建案工程進度延宕,甚至出現工程停止的窘況。
二、產業持續缺工、缺料等大環境問題未獲得緩解,於115年起,營建剩餘土方流向管制新制全面實施,導致營建餘土去化困難影響施工期程。
三、國際地缘政治衝突持續擴大,既有缺工、缺料問題未解,加上剩餘土方去化管制新制全面實施,營建業首當其衝,恐有資金斷鍊、倒閉風險,影響內需產業層面深遠。
四、中東戰爭爆發,國際油價上漲,有能源供應危機之虞,為因應國內營建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及大量缺工、工程發包困難等因素,對嘉義縣產業界及營建業造成嚴重衝擊,建請縣府展延建築與雜項執照,緩解產業界及營建業的衝擊。
五、另查嘉義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於90年公布並曾於107年修正過一次迄今未再檢討修訂,條例內相關建築工期期限與目前大環境因素所需工期相差甚大,建議應全面檢視。
辦法
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審查意見
議決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附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