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本縣土石方去化問題,建請縣府研議尋找暫置場或最終處理場所,避免重大公共建設進度延宕。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7次定期會
案號
乙13
提案類別
水利
類別
議員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黃惠汝議員
連署人(附議人)
羅士洋、林岱杰、莊信宗等議員
案由
為解決本縣土石方去化問題,建請縣府研議尋找暫置場或最終處理場所,避免重大公共建設進度延宕。
說明
一、中央今年起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引發全台「土方之亂」,許多工地土方清運卡關,甚至連地方公所發包的小型民生工程都受波及。
二、建請縣府應重視土石方去化問題,評估填海造陸、平地造山、低窪地回填、大型開發工程收土整地以及土資場轉型加工等方向,積極尋找暫置場或最終處理場。
辦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