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嘉義縣政府建立本縣統一之校隊交通接送制度、補助機制及責任規範,以完善學生校外比賽、訓練等交通需求,保障學生參賽權益及校園交通安全。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7次定期會
案號
乙18
提案類別
教育
類別
議員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詹琬蓁議員
連署人(附議人)
李國勝、蔡信典、吳思蓉、王啟澧、簡嘉億、陳信文、詹黃素蓮等議員
案由
建請嘉義縣政府建立本縣統一之校隊交通接送制度、補助機制及責任規範,以完善學生校外比賽、訓練等交通需求,保障學生參賽權益及校園交通安全。
說明
本縣各級學校校隊及體育團隊,因交通接送資源缺乏,長期面臨公務車輛不足、外聘接送規範不一致、教練及家長協助接送之責任不明等問題,除增加交通安全風險外,亦影響學生參賽權益與基層體育發展。
辦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議決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