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文化部補助辦理「114-115年度嘉義縣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計畫」等3案,合計經費新臺幣642萬2,642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檢送文化部補助辦理「114-115年度嘉義縣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計畫」等3案,合計經費新臺幣642萬2,642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請詳見「嘉義縣文化觀光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文化部115年7月2日文源字第1153017483號函,核定辦理「114-115年度嘉義縣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計畫」,總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20萬元,擬請同意先行墊付。另縣配合款50萬元,已編列於嘉義縣文化觀光局「115年度文教活動-文教活動-藝文推廣-業務費」項下支應。
二、本案已於113年度編列4,200萬元,分二案發包(太平老街及奉天岩3,150萬元及觀音瀑布1,050萬元)在案,本次追加係為太平老街及奉天岩案,因設計外觀與地方多次溝通最後於114年4月達成共識辦理發包,經流標數次,最後於114年7月10日決標。
施工期間應在地民眾所提出意見辦理變更設計,工項如下:
1.非原契約範圍之工項追加:地方建議太平活動中心屋突屋瓦、及隱蔽面窗框一併追加更新。
2.結構安全問題:奉天岩磚造公廁剔除壁磚後發現多處裂縫,追加臨時支撐。
3.其他反映事項:廣場地坪面積增加、配合地方使用習慣擴大儲物空間等。
上述皆依地方相關意見辦理工項追加,其114年度依決標計算3,123萬8,075元並扣除已執行數693萬821元後僅保留2,430萬7,254元,工程標餘款26萬1,925元未保留。擬請同意本次變更設計追加經費墊付115年度縣款402萬2,642元(由115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支應)。
三、本案多路段鋪面因丹娜絲風災受損,原納入行政院工程會災害復建經費-朴子溪自行車道併提災損修繕,後因工程會及觀光署災修經費有限,僅優先補助修繕使用率較高之朴子溪自行車道,水上義竹糖鐵線請本縣另覓經費辦理,合先敘明。
115年6月23日交通部公路局環島2號線整建計畫僅補助標牌施作,地面舖設未列入補助範圍。因本路段鋪面破損嚴重,易致民眾受傷,交通部公路局已納入每月缺失進度控管中,擬請同意經費墊付115年度縣款120萬元(由115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支應)。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