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擬報廢拆除本縣太保市衛生所建物1棟1案,請審議。
屆次會別
第 20 屆/第 22、23 次臨時會
案號
甲13號
提案類別
衛生、財稅
類別
縣府提案
提案人(動議人)
縣長 翁章梁
連署人(附議人)
案由
檢送擬報廢拆除本縣太保市衛生所建物1棟1案,請審議。
說明
一、本縣太保市衛生所,地址:嘉義縣太保市後潭里14鄰443號及443-1號,該建物於75年興建,後續於民國83年及90年增建,經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進行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後建議拆除重建。
二、本案於114年7月4日獲衛生福利部補助建物拆除重建,目前已進入規劃設計階段,提請太保市衛生所建物報廢作業。
辦法
審議通過後,建物已逾最低使用年限,同意報廢。
審查意見
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