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紀錄片《國有器官》於本縣播映遭到跨境恐嚇,嚴重侵害人權及本縣民眾觀影自由。建請縣府採取積極保護措施,擴大支持該電影放映行動,並建請中央政府推動「反跨境鎮壓」專法,以保障國人免受境外勢力之威脅與騷擾。
針對紀錄片《國有器官》於本縣播映遭到跨境恐嚇,嚴重侵害人權及本縣民眾觀影自由。建請縣府採取積極保護措施,擴大支持該電影放映行動,並建請中央政府推動「反跨境鎮壓」專法,以保障國人免受境外勢力之威脅與騷擾。
一、背景及事實: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真相之紀錄片《國有器官》,在台灣各地包含嘉義縣進行放映,接連遭到恐嚇。據該電影片商「雄獅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聲明,自2024年至2026年初全台累計超過150件恐嚇,內容包含炸彈威脅、槍殺警告等暴力手段,企圖在台製造寒蟬效應,迫使電影停播,嚴重干預我國法治與言論自由。
二、跨境鎮壓之嚴重性:台灣近來亦頻傳各種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事件,中共當局或其代理人透過恐嚇、威脅、監控、騷擾或暴力等手段,針對異議人士或團體進行攻擊及騷擾,如恐嚇《國有器官》的放映、威脅神韻藝術團的演出、施暴攻擊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等,並使用超限戰手法,企圖消滅全球異議聲音。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及美國若干州政府均已陸續提出或通過相關法案(如美國H.R.4829《跨境鎮壓政策法案(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Policy Act)》、德州SB 1349等),將此類受外國政府指使之騷擾行為定為重罪。台灣身處威脅前線,法規補強已刻不容緩。
三、捍衛普世價值與城市安全:台灣長期致力於保障人權與維護民主自由,絕不容許任何外來暴力恐嚇踐踏台灣的法治與自由,本縣應展現不向恐嚇噤聲之勇氣。透過支持擴大放映行動與爭取完善立法,不僅是保護影視產業發展的環境,更是保障每一位縣民在不受恐懼干擾下,享有接觸真相與自由表達的權利。
一、強化安全維護:請嘉義縣政府警察局針對曾經遭受跨境恐嚇之電影或表演,在本縣放映或演出期間,加強對相關場所巡邏與安全檢查,確保縣民安全。
二、支持真相推廣:由文化觀光局、教育處等相關單位協調,支持並推廣揭露人權真相之紀錄片及相關藝文活動,展現嘉義縣捍衛言論自由之決心。
三、促請中央立法:建請中央政府參考美、加等國法律經驗,加速制定「反跨境鎮壓」相關法案,嚴懲受境外勢力指使在本國境內進行之騷擾、恐嚇與干預行為。為賦予本決議實質效力,請縣府於本案通過後一個月內,以正式公文函請相關立法委員,表達本縣支持「反跨境鎮壓」專法之立場,並促請儘速完成連署程序,正式提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四、提升縣民意識:由縣府警察局與社會處、教育處共同規劃宣導課程,說明跨境侵害之常見手段與通報管道,除進行社區宣導外,並納入社區大學及高中職公民課程推廣,以強化社會整體防禦韌性,共同抵禦境外勢力之干預行為。
五、建立追蹤回報機制:請各相關局處於本案通過後三個月內,向縣議會提出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說明各項措施之落實情形,以確保本決議具體兌現。
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