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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爭取幼托整合後留用之鄉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調薪並要求公所儘速依規定以契約進用方式進用教保服務人員。

  • 案號:乙29
  • 提案類別:議員提案
  • 類別:教育
  • 提案人:林緗亭議員
  • 連署人:劉雅文、黃芳蘭、姜梅紅
  • 案由:請爭取幼托整合後留用之鄉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調薪並要求公所儘速依規定以契約進用方式進用教保服務人員。
  • 說明:一、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與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規定,鄉立幼兒園僅有兩種合法進用人員:
    (一)100年12月31日在職且自101年1月1日轉換其職稱為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
    (二)契約進用教保員或契約進用助理教保員。契約進用教保員或契約進用助理教保員有法令保障之薪資規定,但留用人員目前多以最低工資聘用,考量教保服務人員之工作性質有其專業性,與一般事  務性人員不同,建請比照行政院臨時人員調薪新台幣1,100元,起薪調整為新台幣24,200元。
    二、另為保障鄉立幼兒園之辦學品質,目前以臨時人員進用部分,請公所逐年編列預算逐步以委託縣府以契約進用方式招聘,並輔導臨時人員轉任,以保障本縣幼生學習權益與教保服務人員友善職場環境,並建立家長安心托育之環境。
  • 辦法: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 審查意見: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 大會決議: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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