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議會-行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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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提案

內政部之偏鄉定義不適用於嘉義縣內,導致長照之補助無法照顧到非偏鄉定義之偏鄉,建請縣府考慮許多山區不在偏鄉定義之範圍,爭取偏村一樣能享有相同於偏鄉之補助。

  • 案號:乙17
  • 提案類別:議員提案
  • 類別:民政
  • 提案人:林緗亭議員
  • 連署人:許有疆、黃芳蘭、黃鉦凱、姜梅紅
  • 案由:內政部之偏鄉定義不適用於嘉義縣內,導致長照之補助無法照顧到非偏鄉定義之偏鄉,建請縣府考慮許多山區不在偏鄉定義之範圍,爭取偏村一樣能享有相同於偏鄉之補助。
  • 說明:一、內政部定義之嘉義縣偏鄉只有番路、大埔、阿里山,但竹崎、梅山有許多偏村比內政部定義的三個偏鄉都還要偏僻不方便。
    二、縣府應該參考教育部定義偏鄉之指標,考慮交通、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及社會經濟條件因素之各款綜合評估。
    三、嘉義縣許多山區,縣府應該謹慎思考內政部定義之偏鄉所造成的不公平,並提供配套措施去減低此差異。
  • 辦法: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辦理。
  • 審查意見: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 大會決議: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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