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提案
有關「報廢拆除本府已逾最低使用年限之老舊宿舍1棟」1案,請 審議。
- 案號:甲10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行政、財稅
- 提案人:縣長 翁章梁
- 連署人:
- 案由:有關「報廢拆除本府已逾最低使用年限之老舊宿舍1棟」1案,請 審議。
- 說明:一、本府經管座落嘉義市垂楊路410號(地號:嘉義市新富段一小段38-4地號(縣有地))老舊公有宿舍予以報廢拆除。
二、依據嘉義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9條第1項第1款「已逾行政院所頒財物分類標準規定最低耐用年限,並已自然毀損腐朽,無法修復或已傾斜,面臨倒塌危險,不堪使用者。」規定辦理。
- 辦法:審議通過後,辦理老舊宿舍拆除,土地交還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管理。
- 審查意見:原案通過。
- 大會決議: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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