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提案
有關「嘉義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
- 案號:甲02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經濟發展、法制
- 提案人:縣長 翁章梁
- 連署人:
- 案由:有關「嘉義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
- 說明:為配合消費者保護法及商業登記法部分條文修正,爰提「嘉義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條文修正。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本府一百年八月一日組織調整原城鄉發展處更名作文字修正。(第二條第三項)。
二、配合行政院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並自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起,商業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後,而毋庸再行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及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第五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
三、配合消費者保護法有關郵購買賣及訪問買賣名詞,修正本自治條例相關名詞用語。(第八條、第二十一條)
四、配合消費者保護法刪除第十九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 辦法:審議通過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 審查意見:原案通過。
- 大會決議:原案通過,完成二、 三讀。
|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