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提案
有關「嘉義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案,請審議
- 案號:甲05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衛生、法制
- 提案人:縣長 翁章梁
- 連署人:
- 案由:有關「嘉義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案,請審議
- 說明:一、依據嘉義縣議會109年11月3日嘉議19議字第1091200110號函辦理。
二、本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係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日制定公布,歷經一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日。為規範食品符合預防管控要求及安全標準,杜絕乙型受體素之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之豬肉及其相關產品流入嘉義縣消費市場,持續維護本縣食品安全及民眾消費權益,爰增訂「嘉義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並擬具修正草案,增訂要點如下:
(一)增訂第一項產品品項範圍(修正條文第五條之二)。
(二)增訂違反第五條之二規定之罰則(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 辦法:審議通過後,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
- 審查意見:修正通過。
建議修正內容:增列條文第7條之1:「於本縣市售通路販售含乙型受體素之生鮮肉品及加工品,應於外包裝清楚標示」,並於第十四條增列罰則。
- 大會決議:修正通過,完成二、三讀。
修正內容:增列條文第7條之1:「於本縣市售通路販售含乙型受體素之生鮮肉品及加工品,應於外包裝清楚標示」並於第十四條增列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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