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議會-行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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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有關「嘉義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1案,請審議。

  • 案號:甲06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衛生、法制
  • 提案人:縣長 翁章梁
  • 連署人:
  • 案由:有關「嘉義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1案,請審議。
  • 說明:一、本條例係依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9款第1目制定。
    二、為防制電子煙危害,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並參酌我國現行相關法規及執行實務而制定。
    三、由於現行菸害防制法未納入電子煙管理,且電子煙近期有逐漸流行趨勢,為填補現行法令不足,故本條例明定電子煙、吸食電子煙、與電子煙相關器物等定義,規範未滿十八歲不得吸食,任何人不得供應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器物予未滿十八歲者,禁止吸食電子煙場所及違反上述規定相關罰則,以利主管機關執法有所依循。
  • 辦法:審議通過後,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
  • 審查意見:原案通過。
  • 大會決議:原案通過,完成二、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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