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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1年度嘉義縣達邦國小附設幼兒園等5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經費」等10案,合計經費新臺幣8,517萬3,056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案號:甲02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教育、財稅
  • 提案人:縣長 翁章梁
  • 連署人:
  • 案由: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1年度嘉義縣達邦國小附設幼兒園等5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經費」等10案,合計經費新臺幣8,517萬3,056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說明:請詳見「嘉義縣政府教育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2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10828號函核定「本縣111年度嘉義縣達邦國小附設幼兒園等5園充實及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經費,合計新臺幣(以下同)1,292萬7,000元整,已編列276萬8,700元(中央款174萬2,500元、縣配合款102萬6,200元),擬請准予墊付中央補助款1,015萬8,300元整。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18414號函核定「本縣阿里山國民中小學附設幼兒園改善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經費,合計60萬元整,已編列縣配合款6萬元整,擬請准予墊付中央補助款54萬元整。
    三、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41512號函核定「本縣110學年度配合提升公共化教保服務政策著有績效之鼓勵獎金」經費,合計200萬元整,擬請准予墊付中央補助款200萬元整。
    四、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33123號函核定「本縣111學年度真善美幼兒園購置幼童專用車」經費,合計95萬7,750元整,已編列4萬7,750元,擬請准予墊付中央補助款91萬元整。
    五、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8月28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80030374號函核定「嘉義縣立體育館整修計畫」經費,合計7,8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7,020萬元整,縣配合款780萬元,因追加木地板及籃球架汰換更新經費1,012萬6,835元整及追加內部油漆整修工程經費190萬880元整,擬請准予墊付縣配合款1,202萬7,715元整。
    六、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4月1日臺教體署設(二)字第1100011677號函核定「嘉義縣水上鄉全民運動館新建工程計畫」經費,合計1億1,112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億元,縣配合款1,112萬元,因追加工程經費3,717萬4,000元,擬請准予墊付縣配合款3,717萬4,000元整。
    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4月23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100014409A號函核定「嘉義縣棒壘球園區興建工程」經費,合計3,7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375萬元整,縣配合款375萬元,因追加球場燈光照明358萬1,175元及球員休息空間、廁所、辦公室500萬元,擬請准予墊付縣配合款858萬1,175元整。
    八、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4月23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100014409號函核定「嘉義縣立田徑場運動設施整建計畫」經費,合計7,4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6,660萬元整,縣配合款740萬元;110年5月10日臺教體署設(三)字第1100016483號函核定「111年全民運動會比賽場地修繕計畫」總經費1億1,112萬元,中央補助款1億元,縣配合款1,112萬元,其中縣立田徑場修繕經費編列2,187萬元(中央補助款1,968萬3,000元,縣配合款218萬7,000元),兩計畫經費合計9,587萬元,因追加辦理本縣立田徑場第1次變更設計經費1,031萬8,923元整,擬請准予墊付縣配合款1,031萬8,923元整。
    九、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4月23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100014409號函核定「嘉義縣立田徑場運動設施整建計畫」經費,合計7,4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6,660萬元整,縣配合款740萬元,因追加本縣立田徑場(A、C、D及F棟)等4棟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經費70萬960元整,擬請准予墊付縣配合款70萬960元整。
    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29827N號函核定辦理「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新臺幣402萬8,983元整,中央補助款332萬983元整,縣配合款70萬8,000元,已編列126萬7,000元(中央款55萬9,000元、縣配合款70萬8,000元),擬請准予墊付中央補助款276萬1,983元整。
  • 辦法: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 審查意見:提交大會討論。
    請教育處針對本案審議明細表備註:項次5、6、7、8、9等相關經費來源預算科目及文字敘述有誤之部分修正後送本會再行審議。
  • 大會決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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