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議會-行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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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辦理「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巷弄長照站整合計畫」等2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056萬9,491元支應,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案號:甲08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社會、財稅
  • 提案人:縣長 翁章梁
  • 連署人:
  • 案由: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辦理「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巷弄長照站整合計畫」等2案,合計經費新臺幣1,056萬9,491元支應,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說明:請詳見「嘉義縣社會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1月28日社家老字1105001685H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巷弄長照站整合計畫」經費新臺幣(以下同)8,742萬6,000元,本縣配合款經費866萬5,000元,因申請承辦據點單位增加,擬再追加621萬9,491元,提請墊付。
    二、本縣辦理之「嘉義縣社會局辦公室廳舍南棟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後續擴充經費預算說明如下:
    (一)原規劃本局辦公室廳舍補強經費合計1,852萬9,885元,依裁示分兩年編列,110年已編列1,200萬元,111年已編列660萬元。
    (二)本案目前委託本府建設處代辦中,已歷經3次工程流標,皆無廠商投標,經本案工程流標檢討會議紀錄決議,建安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遂將屋頂隔熱磚等工項及外牆拉皮減項修正,並將減項工項列為後續擴充。  
    (三)為維護工程整體完整性,建安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評估減項工項後續擴充所經費需約435萬元。
    (四)本縣辦理之「嘉義縣社會局辦公室廳舍南棟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後續擴充經費預算,擬再追加435萬元,提請墊付。
  • 辦法: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 審查意見:照原案通過。
    (一)「嘉義縣社會局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註,項次一第1點「111年度公務預算-社政業務-老人與社會福利-獎補助費-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修正為「111年度公務預算-社政業務-老人與社會福利-業務費-委辦費」
    (二)請補詳細資料予本會。
  • 大會決議:文字修正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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