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立體育館因人員編制問題於每星期日固定休館,造成假日想運動的民眾極大的不便,本席提議將休館日期由每星期日上午改為每星期二或每星期三上午,以增加民眾對體育館的使用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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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黃嫈珺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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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蔡鼎三、詹琬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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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嘉義縣立體育館因人員編制問題於每星期日固定休館,造成假日想運動的民眾極大的不便,本席提議將休館日期由每星期日上午改為每星期二或每星期三上午,以增加民眾對體育館的使用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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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1.嘉義縣立體育館於星期日休館,而多數民眾由於平日上班沒時間運動,等到星期假日想運動時卻發現發現體育場館休館,不符合政府推廣民眾運動的美意。
2.為讓真正想運動的民眾有一個好的場地,且亦能兼顧到體育館工作人員的休假問題,避免現有人力超時工作,故提議僅開放星期日上午的時間,而將休館日期改制每星期二或星期三上午,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讓民眾跟管理人員都能接受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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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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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請教育處研議辦理;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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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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