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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因應警政署最新勤務規定縮短全國員警工作時數,建請嘉義縣警察局重新檢討並調整各分局員警員額數,並積極向中央爭取警力及經費,以達到警政署之要求。
  • 案號 乙10
  • 提案類別議員提案
  • 類別 警政
  • 提 案 人 詹琬蓁議員
  • 連 署 人 李國勝、吳思蓉、邱銀海、陳信文
  • 案  由 為因應警政署最新勤務規定縮短全國員警工作時數,建請嘉義縣警察局重新檢討並調整各分局員警員額數,並積極向中央爭取警力及經費,以達到警政署之要求。
  • 說  明 一、過去因警力不足,員警必須每天服勤12小時。警政署於108年2月發布最新勤務規定,每日勤務以8小時為原則,10小時為度,……。
    二、根據報載,因年金改革後,警察退休人數雖然從每年的2~3,000人銳減至1,300人,不過這二年約有5,000多名警校畢業生待分發。
    三、嘉義縣警察局員警編制員額為1,438人、預算員額為1,394人,現有員額為僅1,374人,比預算員額還缺少20人、距離編制員額還缺少64人。
  • 辦  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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