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縣府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竹崎鄉緞繻村、龍山村等2村行政轄區納入所屬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範圍,以健全地區觀光及總體發展。
-
提 案 人
何子凡議員、詹黃素蓮議員
-
連 署 人
詹琬蓁、陳福成
-
案 由
建請縣府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竹崎鄉緞繻村、龍山村等2村行政轄區納入所屬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範圍,以健全地區觀光及總體發展。
-
說 明
一、自90年7月23日成立「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稱「阿管處」)」,90年9月4日正式掛牌營運,目前阿管處已成為推動大阿里山地區觀光建設及地方發展再升級的最重要推手。
二、阿里山五奇景觀「日出、雲海、晚霞、森林、登山鐵道」馳名國際,阿管處經營管理範圍理應納入具有準世界遺產阿里山森鐵重要指標景觀之「獨立山螺旋登山路段」(鐵道於5公里中環繞3周如螺旋形盤旋至山頂),並將周邊景觀及生態資源納入經營管理範圍。
三、竹崎鄉龍山村水道頭老街被知名作家劉克襄稱為「台灣平地最後的檜木老街」,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且地理位置緊鄰阿管處文峰遊客中心,若納入經營管理範圍,具有串聯及整體發展效益。
四、為加強推動大阿里山觀光發展,並整合觀光資源擴大效益,建請縣府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竹崎鄉緞繻村、龍山村等2村行政轄區納入所屬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範圍,以健全地區觀光及總體發展。
-
辦 法
大會通過後,請縣府積極辦理。
-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