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縣府規劃行道樹、分隔島…等路容建設時,慎選適地且適宜的樹種或植栽來種植,切勿讓嘉106線中正大學芒果樹及縣道168線分隔島之事件再次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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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林緗亭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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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劉雅文、黃芳蘭、姜梅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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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請縣府規劃行道樹、分隔島…等路容建設時,慎選適地且適宜的樹種或植栽來種植,切勿讓嘉106線中正大學芒果樹及縣道168線分隔島之事件再次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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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過去縣府在種植路樹時未妥善考慮樹種、植栽之特性及樹穴之空間大小,導致植物生長過程中其樹根蔓延凸出破壞柏油路,或是果實掉落馬路中間影響交通。
二、植物亦有生命,每一棵樹、一株花草都是用人民之納稅錢購買,種植時應該審慎評估植物之特性,不該浪費每一株植栽、每一分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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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大會審議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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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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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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