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經專案通盤檢討後,請縣府應解編該公共設施用地,以讓地主可早日規劃利用,擬成立專案小組了解後續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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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賴瓊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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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楊秀琴、陳福成、陳文忠、黃金茂、武清山、劉宏文、蔡奇璋、何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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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本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經專案通盤檢討後,請縣府應解編該公共設施用地,以讓地主可早日規劃利用,擬成立專案小組了解後續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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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現在既然無適當之公有土地,要徵收私有土地還需要一筆經費,除徵收土地的經費外,建設也要一筆更龐大的經費,況我們縣府目前的財政狀況亦無法負擔該筆經費,故應早日解編歸還土地於地主。
二、早日歸還土地給地主,以降低民怨,且有些地主是有能力規劃土地農用或建設,如此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於縣府方面,既可省去一大筆徵收及建設之費用外,更能增加本縣之稅收。
三、建請縣府儘速召開解編之相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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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大會通過後,請准予成立本專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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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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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為小組委員并推請賴瓊如議員為小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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