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縣政府就太保市南新國小前之人行陸橋進行結構及安全性檢測評估,以維學童及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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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陳怡岳副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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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林秀琴、林緗亭、蔡瑋傑、戴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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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請縣政府就太保市南新國小前之人行陸橋進行結構及安全性檢測評估,以維學童及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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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民眾陳情反映該人行陸橋設置已久且老舊,時常有水泥塊剝落情形,結構安全恐有疑慮 ,建請縣府進行結構及安全性檢測。
二、亦有大型拖板車駕駛反映,因該陸橋基柱設置阻礙行車視線及車輛迴轉半徑不足之情形,致在該路口常發生交通事故(104年至今40多件),為維用路人之交通安全,請縣政府一併檢討改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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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請縣政府盡速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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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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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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