邇來經常接獲工廠業者陳情詢問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輔導相關問題,為了解縣府辦理進度及所遭遇到之問題,並希望能適時提供業者相關協助,故擬成立專案小組。
-
提 案 人
陳副議長怡岳
-
連 署 人
蔡瑋傑、戴光宗、林秀琴、林緗亭
-
案 由
邇來經常接獲工廠業者陳情詢問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輔導相關問題,為了解縣府辦理進度及所遭遇到之問題,並希望能適時提供業者相關協助,故擬成立專案小組。
-
說 明
一、嘉義縣國土計畫針對未登記工廠土地使用之指 導原則,應先掌握未登記工廠之資訊,如未登記工廠群聚並屬於低汙染產業項目者,應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3類,以利後續縣府輔導未登記工廠之合法化。
二、工廠管理輔導法增訂第四章之一: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案經總統令108.07.24修正公布,預計109年1月1日公布施行,縣府應積極配合中央輔導及有效管理本縣未登記工廠,為了解縣府辦理進度及所遭遇到之困難,並適時提供業者相關協助,擬成立專案小組監督。
-
辦 法
大會通過後,請准予成立專案小組。
-
審查意見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為小組委員并推請陳副議長怡岳為小組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