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雨水下水道工程」等12案,計經費新臺幣14億9,859萬3,845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 審議。
- 案號
甲07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水利、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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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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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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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有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雨水下水道工程」等12案,計經費新臺幣14億9,859萬3,845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 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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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水利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8年12月19日營署水字第1081263534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雨水下水道工程」案,增加經費新臺幣4,846萬5,156元整。另縣配合款新臺幣538萬5,017元係由第二預備金項下支應。
二、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8年12月19日營署水字第1081263572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前瞻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雨水下水道」案,追加經費新臺幣5,535萬6,900元整。
三、依據經濟部109年1月30日經授水字第10920201110號函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第四批次」為新臺幣1億4,032萬2,000元,中央補助1億2,629萬元,縣配合款1,403萬2,000元,縣配合款已先行編列預算,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億2,629萬元整。另縣配合款1,403萬2,000元係由水利工程-水利設施工程-設備及投資項下支應。
四、依據經濟部109年2月15日經授水字第10920201770號函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治理工程預算財源調整」為新臺幣6億7,886萬元,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6億7,886萬元。
五、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2月12日經水工字第10951010530號函辦理「埤子頭排水系統-滯洪池工程」第1次變更追加經費為新臺幣6,034萬1,246元,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6,034萬1,246元。
六、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1月31日經水工字第10951002440號函辦理「埤子頭排水系統-抽水站工程」第3次變更追加經費為新臺幣2,772萬1,543元,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772萬1,543元。
七、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1月22日經水河字第1091600991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1批次及第4批次防洪綜合治理工程」案,追加經費新臺幣2億4,912萬7,000元整。
八、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3月5日經水河字第10916023960號函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5批次治理工程」為新臺幣2億1,003萬4,000元,中央補助2億946萬7,000元,縣配合款56萬7,000元,縣配合款已先行編列預算,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億946萬7,000元。另縣配合款56萬7,000元係由水利工程-水利設施工程-設備及投資項下支應。
九、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3月5日經水河字第1091602396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5批次防洪綜合治理工程」案,追加經費新臺幣1,041萬5,000元整。另縣配合款446萬3,000元係由水利行政-水資源及水利政策-設備及投資項下支應。
十、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2月27日經水政字第1090601896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2期計畫-違法水井處置執行計畫」案,追加經費新臺幣70萬元整。
十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2月21日經水防字第10953047640號函,同意補助本縣辦理「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計畫-嘉義縣智慧防汛網推廣建置計畫(第二批次)」案,經費新臺幣135萬元整。另縣配合款新臺幣15萬元係由第二預備金項下支應。
十二、前東港排水支線抽水站等6座抽水站抽水機汰舊換新,經費新臺幣 3,0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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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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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俟後請補送108年中央統籌分配款第13次撥款分配新台幣1億4,496萬3,919元使用明細於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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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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