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縣府盤點本縣各鄉鎮市現有之公園,規畫一鄉鎮一親子共融特色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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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詹琬蓁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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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李國勝、蔡信典、邱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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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建請縣府盤點本縣各鄉鎮市現有之公園,規畫一鄉鎮一親子共融特色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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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以「鹿草鄉」為例,尚未有大型特色公園供親子運動休憩,且縣內公園或學校的遊樂設施多使用同一種俗稱「罐頭遊具」的塑膠遊樂設施,過於單一化,缺少「融合」概念之規劃,對孩童身心發展幫助有限。
二、希望能讓「玩」變成所有人的權利!身障孩子、成人、長者,都能和其他孩子互動玩耍,簡單、安全、無障礙,增加親子間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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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大會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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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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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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