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簡易自來水工程」等7案,計經費新臺幣1億885萬9,127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案號
甲04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水利、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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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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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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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有關「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簡易自來水工程」等7案,計經費新臺幣1億885萬9,127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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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水利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4月22日經水事字第1093102990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簡易自來水工程」案,追加經費新臺幣415萬3,650元整。另縣配合款新臺幣83萬530元係由第二預備金項下支應。
二、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09年3月26日水五工字第1095004373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特別預算支用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528萬6,477元整。
三、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09年4月15日水五工字第10901049480號函,核定補助「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新埤排水(高鐵上游段)第二期治理工程增籌經費」案,經費新臺幣100萬元整。
四、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09年4月21日水五工字第10950058350號函,核定補助「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溪墘排水新庄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一標) 增籌經費」,經費新臺幣2,150萬元整。
五、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09年4月21日水五工字第10950058360號函,核定補助「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溪墘排水溪墘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二標) 增籌經費」案,經費新臺幣2,950萬元整。
六、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09年4月21日水五工字第10950058370號函,核定補助「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溪墘排水新庄農場滯洪池治理工程(第二標) 增籌經費」案,經費新臺幣3,050萬元整。
七、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9年3月10日經水地字第10953070270號函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09年3月20日水五產字第1095004078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1批次防洪綜合治理工程」案,追加中央經費新臺幣691萬9,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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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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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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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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