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水上鄉文小二用地案,因縣府不作為,致用地遭原地主買回,縣府相關人員顯有嚴重失職之嫌,特組專案小組深入瞭解,以杜絕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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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王啟澧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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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李國勝、詹琬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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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針對水上鄉文小二用地案,因縣府不作為,致用地遭原地主買回,縣府相關人員顯有嚴重失職之嫌,特組專案小組深入瞭解,以杜絕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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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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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大會通過後,請准予成立本專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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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加入連署,小組成員由大會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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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全體議員為小組成員並推選王啟澧議員為小組召集人,李國勝、詹琬蓁等議員為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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