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縣府於民雄鄉建立一座風雨球場,並開放學校球場供鄉民使用,增加鄉民休閒運動之空間,並能促進鄉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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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黃芳蘭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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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林緗亭、劉雅文、姜梅紅、陳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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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建請縣府於民雄鄉建立一座風雨球場,並開放學校球場供鄉民使用,增加鄉民休閒運動之空間,並能促進鄉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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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民雄鄉現有四所大學、三所高中職、二所國中,九所國小,所處位置基本上都設立於民雄鄉生活圈內,但民雄鄉卻沒有一座風雨球場,民眾因非學生,無法隨時進入校園,但在戶外運動的人口,甚至遠比學生在戶外運動的人口數還多,故民雄鄉確實急需建立一座風雨球場,以供本鄉人民使用。同時並建請縣府教育處開放學校球場供鄉民休閒運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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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大會通過後,請縣府積極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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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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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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