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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本府辦理「104-111年生活圈計畫(公路系統)─『新港鄉嘉67線道路拓寬工程』、『嘉57線介壽橋及嘉54線灣內橋改建工程』2案先期規劃評估」等共2案,核定補助金額總計新臺幣585萬3,75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 審議。
  • 案號 甲03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建設、財稅
  • 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 連 署 人
  • 案  由 有關本府辦理「104-111年生活圈計畫(公路系統)─『新港鄉嘉67線道路拓寬工程』、『嘉57線介壽橋及嘉54線灣內橋改建工程』2案先期規劃評估」等共2案,核定補助金額總計新臺幣585萬3,750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    審議。
  • 說  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建設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0年7月2日路規計字第1100079604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04-111年生活圈計畫(公路系統)─『新港鄉嘉67線道路拓寬工程』、『嘉57線介壽橋及嘉54線灣內橋改建工程』2案先期規劃評估」案,核定總經費新臺幣630萬元整(中央補助新臺幣535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94萬5,000元),擬請同意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535萬5,000元整。
    二、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0年7月8日經水事字第11031051820號函,核定補助本縣辦理「110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第一次修正)之『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案,本案原總經費新臺幣293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新臺幣220萬1,250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73萬3,750元),修正後總經費新臺幣360萬元整(中央補助新臺幣270萬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90萬元),新增中央補助款新臺幣49萬8,750元整,擬請准予墊付中央補助款新臺幣49萬8,750元整。
  • 辦  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 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 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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