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支付「臺灣銀行太保分行110年度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代墊款」1案,經費新臺幣1億2,223萬8,332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 案號
甲08號
- 提案類別縣府提案
- 類別
人事、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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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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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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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有關辦理支付「臺灣銀行太保分行110年度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代墊款」1案,經費新臺幣1億2,223萬8,332元整,擬請同意先行墊付,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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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請詳見「嘉義縣政府人事處提請縣議會審議明細表」:
一、依據臺灣銀行太保分行111年3月4日太保營字第11150001821號函,本縣辦理支付「臺灣銀行太保分行110年度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代墊款」經費新臺幣(以下同) 3億7,661萬7,885元(縣配合款3億7,661萬7,885元)。
二、本縣應負擔之配合款3億7,661萬7,885元,已編列2億5,437萬9,553元(111年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編列7,561萬7,000元、111年教育人員退休給付-教育人員退休給付編列9,242萬元、110年教育人員退休給付-教育人員退休給付保留8,634萬2,553元),不足額1億2,223萬8,332元,已簽奉准由110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第13次撥款支應,擬請同意先行墊付1億2,223萬8,3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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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審議通過後,先行墊付辦理,俟後依相關規定列入預算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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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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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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