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擬辦理標售「嘉義市下路頭段245-209地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土地』及『嘉義市下路頭段7880建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建物」1案,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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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縣長 翁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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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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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檢送擬辦理標售「嘉義市下路頭段245-209地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土地』及『嘉義市下路頭段7880建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建物」1案,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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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ㄧ、為提高房地利用價值,活化閒置資產,兼顧挹注縣庫收入,擬辦 理處分嘉義市下路頭段245-209地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土地及嘉義市下路頭段7880建號等3筆縣有非公用建物(詳如土地及建物擬處分清冊)。
二、擬依本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1條第1項第1款、第52條第1、4款暨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第7點但書第7款規定辦理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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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一、審議通過後,報請行政院核准,並依規定辦理標售事宜。
二、本案縣有非公用房地處分期限,自報奉行政院核准之日起以5年為完成處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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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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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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